1.信息公开表
涂装(装备制造)行业企业VOCs 污染防治项目信息公开表
企业名称 | 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| ||
所在县(市、区) | 湖州市长兴县 | 地理位置 | 和平镇工业园区 |
企业法人 | 陈利华 | 电话 | 0572-6955888 |
联系人 | 施欢欢 | 电话 | 15968290090 |
企业生产情况 | 公司以圆锥破碎机、颚式破碎机、振动筛等大型矿山机械设备为主要产品,是集研发、制造、销售和售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。公司VOCs废气主要来源于设备喷漆工序中的喷涂和烘干过程。 | ||
VOCs污染治理情况 | 企业对喷漆房已设置一套废气处理系统,处理工艺为“喷淋塔+除雾器+低温等离子设备”。各废气处理单元经调试已正常投入运行,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结果,废气处理效率达80%以上,VOCs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。 | ||
申请信息公开VOCs 污染治理概况 | 企业从工艺源头上改进,使用环保型油漆涂料,并计划逐步淘汰含有机溶剂的原辅料,使用环保型水性油漆,并对存放原辅料的仓库设置废气收集装置。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配有一台33000m3/h风机进行收集,然后通过“喷淋塔+除雾器+低温等离子设备(设计风量为30000m³/h)”设备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。各废气处理单元一直正常运行,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结果,废气处理效率可达到80%以上,排放浓度达到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。 | ||
公开资料清单 | 1、VOCs监测报告; 2、企业VOCs 治理达标承诺书; 3、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及绩效评估意见。 |
申请时间:2015年11月8日
2、VOCs治理达标承诺书
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VOCs污染治理达标承诺书
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,法人代表陈利华,公司以圆锥破碎机、颚式破碎机、振动筛等大型矿山机械设备为主要产品,是集研发、制造、销售和售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。公司位于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,于2013年12月通过环保审批。
公司自成立以来,非常重视环保工作,积极开展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,特别是大气污染物的治理,使得公司的VOCs废气得到了有效整治,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近期,公司响应浙江省《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》的推行,对于本次整治成果作如下承诺:
一、将严格履行项目环保“三同时”制度,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使用;
二、规范原料的储存、调配、使用和回收;
三、所有有机废气产生工序都设置废气收集装置,生产车间均采用负压集气。所有有机废气均通过“喷淋塔+除雾器+低温等离子设备”处理达标后排放。
四、每年定期在废气处理装置进出口及厂界进行VOCs废气进行检测,并建立完善的各类管理台账。
五、建立非正常工况申报管理制度,包括出现项目停产、废气处理设施停运、突发环保事故等情况时,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报告并备案。
我公司将郑重遵守以上承诺。否则,将自愿接受上级环保部门按照环保有关法律、法规给予的处罚。
承诺单位: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(公章)
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八日